一、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地皮流转褒奖政策

1、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

(1)报告条件

当年度新增地皮流转条约期限三年(含)以上且不超过第二轮承包期限,符合我市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发展导向,开展屯子承包地规模流转和有偿退出。

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地皮流转奖励政策每亩奖励若干钱

(2)扶持标准

①对集中连片栽种粮食和蔬菜50-300亩的,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褒奖;3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褒奖。

②符合新增集中流转条件的,按当年度新增栽种粮食和蔬菜的地皮流转面积给予50元/亩的地皮流转风险基金。

③对地皮流转率首次达到80%以上的村落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粮食和蔬菜栽种面积给予200元/亩的褒奖。

④对开展承包地有偿退出符合条件的村落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集体经济重点提升村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80%以内、其他村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60%以内的褒奖。

2、举动步伐农业项目

(1)报告条件

符合当代家当发展导向,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条约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条约的,经市级部门立项,重点支持用于发展当代农业生产的标准钢构造单体大棚(限于鲜食蔬菜生产),连栋大棚(不包括玻璃温室),农产品生鲜冷库等项目和相应配套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生产举动步伐。
新建农产品生鲜冷库和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用地合法合规。

(2)扶持标准

①新建农业生产用、管理用的配套用房,农业主体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500元,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700元(不包含装修、生鲜冷库用房)。

②新建连片15000平方米以上标准钢构造单体大棚,单体大棚跨度5.8米以上,顶高2.4米以上,农业主体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13元,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20元。

③新建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标准钢构造连栋大棚,连栋大棚单跨5米以上,顶高3米以上,天沟或肩高2米以上,农业主体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30元,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每平方米补助45元。

④新建农产品生鲜冷库,库内容积小于1000立方米(含),农业主体履行的每立方米补助150元,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每立方米补助250元;库内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农业主体履行的每立方米补助120元,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
项目补助限额100万元。

对新建农业生产用、管理用的配套用房、钢构造单体大棚(限于鲜食蔬菜生产)、连栋大棚(不包括玻璃温室),农产品生鲜冷库,按实测面积、体积进行补助,由农业经营主体履行的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举动步伐投资额的40%,由镇(街道)、村落(社区)履行的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举动步伐投资额的60%。

(3)报告工具

各镇(街道)、村落(社区),农业企业、农人专业互助社、家庭农场等符合条件的当代农业经营主体。

3、农业“机器换人”项目

(1)报告条件

符合我市农业主导及上风家当发展方向,申请市财政补贴的主体须供应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条约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条约,农机作业做事协议等;对享受财政购机补助的粮食烘干、收割、水稻栽植等机器未满五年报废的主体不得申请。
新建农业机器库房、粮食仓库须符合农业举动步伐用地政策。
机具须在桐乡市区域内利用。

(2)扶持标准

(2.1)农机农艺领悟示范基地培植项目。

①举动步伐栽种类:重点推广育苗、移栽、收成机器,环境调控等配套举动步伐,智能温室、智能分级、杭白菊低级加工机器等前辈举动步伐设备。

②畜牧养殖类:重点推广洗消饲喂、透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红外测温等设备运用,规模蛋鸡场和生猪养殖场自动饲喂、环境掌握等前辈机器设备。

③水产养殖类:重点推广高效增氧、自动投饲等设备,推进工厂化循环水生物过滤、固液分离、蛋白分离、水质净化消毒等前辈设备。

对栽种类、畜牧养殖类和水产养殖类的前辈农业机器设备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由农业主体组织履行的项目市财政按投资额不超过40%给予补助,由镇(街道)、村落(社区)组织履行的项目市财政按投资额不超过60%给予补助(不包括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举动步伐设备)。

(2.2)对列入农业机器购置补贴的举动步伐装备项目,按照《桐乡市农业屯子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2021-2023年农业机器购置补贴履行方案>的关照》(桐农〔2021〕147号)实行。
到期后,新的补贴办法由市农业屯子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干系部门研究商定。

(2.3)农机化促进和社会化做事项目。
对履行机器化插秧面积300亩(含)以上1000亩以下的机插秧主体,给予3-5万元补助,对机器化插秧面积1000亩(含)以上的,给予8-12万元补助;对当年度农机社会化做事单项作业面积5000亩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

(3)报告工具

各镇(街道)、村落(社区),农业企业、农人专业互助社、家庭农场、种养庄家等符合条件的当代农业经营主体。

4、杭白菊家当项目

(1)报告条件

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条约签约五年以上,或已连续流转满三年且再次签订三年(含)以上流转条约的,符合杭白菊家当发展条件且集中连片栽种的。

(2)扶持标准

对栽种面积达到5亩、50亩和100亩以上的规模杭白菊栽种基地,每年每亩分别给予400元、1000元、1200元的补助。

(3)报告工具

农业企业、农人专业互助社、家庭农场、栽种庄家等符合条件的当代农业经营主体。

5、稻渔家当项目

(1)报告条件

地皮流转承包经营条约签约三年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
水稻栽种面积500亩以上且履行稻渔综合种养的面积占比达50%以上的,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村落级组织。

(2)扶持标准

①对稻渔综合种养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沟坑面积占田块面积10%以内,实施精养模式的稻鱼(稻虾、稻蟹、稻鳅、稻鳖等)共生轮作模式,按净增面积一次性给予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亩300元的补助。
同一田块不得重复补助。

②对水稻栽种面积500亩以上且履行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占比达50%以上的,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000亩以上,沟坑面积占田块面积10%以内,按净增面积一次性给予村落组织每亩2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