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阐明(二)

(搜聚见地稿)

为精确审理婚姻家庭轇轕案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干系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订本阐明。

最高法宣告平易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第一条【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

以重婚为由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中,被告以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去世亡为由主见后一婚姻自此转为有效的,公民法院对该抗辩主见不予支持,但另一方有情由相信重婚一方的合法婚姻已经解除或者不存在婚姻的除外。

第二条【对当事人主见“假离婚”的处理】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要求确认离婚无效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并主见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环境,要求撤销干系条款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三条【同居析产轇轕的处理】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轇轕案件中,对同居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双方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公民法院按以下环境分别处理:

(一)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人为、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续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一方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已经混同无法区分的财产,根据财产的详细情形,并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差错方权柄的原则进行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忙另一方事情等包袱较多责任而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双方对此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公民法院可以根据同居生活韶光、包袱相应责任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同居析产情形、双方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包袱能力、当地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

第四条【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该方要求对方返还的,公民法院应该根据当事人要求,结合赠与房产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韶光、离婚差错、双方经济情形等事实,讯断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参考房屋市场价格由得到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环境下,赠与人有证据证明受赠人存在敲诈、胁迫或者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等环境,要求撤销该约定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五条【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履行打赏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主见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已打赏款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紧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赞许,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履行与其年事、智力和精神康健状况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并主见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履行打赏行为,有证据证明直播内容含有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领导用户打赏,另一方主见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赞许,明显超出家庭一样平常消费水平打赏,严重危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另一方以对方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六条【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

夫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背公序良俗环境,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他人,另一方主见条约无效要求返还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七条【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公民法院可以讯断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形、离婚差错、房屋代价等事实,由得到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见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公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形、离婚差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形等事实,讯断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得到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第八条【夫妻一方转让自己名下有限任务公司股权的效力】

夫妻一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有限任务公司股权,另一方以未经其赞许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确认转让条约无效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转让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危害另一朴直当权柄的除外。

第九条【企业登记的持股比例不是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有限任务公司,并均登记为股东,双方对该部分共同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离婚时,一方要求按照企业登记的持股比例分割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放弃继续的效力】

夫妻一方以对方可继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放弃继续危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主见对方放弃继续无效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放弃继续导致放弃一方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除外。

第十一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可适用打劫、藏匿未成年子女环境】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支属等打劫、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公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采纳责令行为人停滞有关行为的方法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打劫、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任务及抗辩事由处理】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支属等打劫、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以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滞侵害、打消妨碍、赔偿丢失等民事任务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打劫、藏匿子女一方以对方存在赌钱、吸毒、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康健环境,主见其打劫、藏匿子女有合法情由的,公民法院应该奉告其可通过申请撤销监护权、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等路子办理。

第十三条【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环境】

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均哀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公民法院应该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一)履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摈弃家庭成员;

(二)有赌钱、吸毒等恶习;

(三)其他严重危害未成年子女权柄的环境。

第十四条【处罚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

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罚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罚行为危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条约相对人主见条约无效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不包袱抚养费约定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包袱抚养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革导致原生活水平显著降落或者子女生活、教诲、医疗等必要合理用度确有显著增加,未成年子女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子女成年后欠付抚养费的处理】

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要求父或者母给付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期间抚养费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协议已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明确约定或者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通过其他办法承诺给付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给付责任,如果子女尚未成年或者仍不能独立生活,子女起诉要求其支付欠付抚养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付抚养费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受其抚养教诲”的认定】

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中继子女受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诲的事实,公民法院应该综合考虑共同生活韶光是非、继父母是否承担抚养费、是否实际进行生活上的照顾抚育等成分予以认定。

第十八条【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

离婚协议约定将特定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要求撤销该约定的,公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赞许的除外。

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的责任,另一方要求其承担连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丢失等民事任务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约定将特定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敲诈、胁迫等环境,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干系条款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忙另一方事情等包袱较多责任的夫妻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公民法院应该根据婚姻关系存续韶光、包袱相应责任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包袱能力、当地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

第二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依赖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仍无法坚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要求有包袱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公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公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要求,讯断有包袱能力的另一方采取下列办法予以帮助:

(一)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利用权;

(二)适当数额的房屋租金;

(三)通过讯断设立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四)其他符合实际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附则】

本阐明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本阐明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阐明;本阐明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阐明。

(总台央视 张赛)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