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 月,河南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洛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履行见地》,明确了在洛阳“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主要任务。1999年,国务院发布262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履行,让住房公积金有了法律保护,也算有了“监护人”。2004年10月1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履行,政策法规的支持也让住房公积金可以更好地为市民做事。
2024年是洛阳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0周年。过往的30年,住房公积金一贯致力于实现洛阳公民的“安居梦”。
和公积金交朋友好处多多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主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逼迫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施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对个人来说,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即是多了一项人为性福利;缴存职工在购房时可以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退休时,可一次性销户提取,相称于一笔养老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取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单位而言,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遵法诚信的详细表现,可以避免劳动轇轕;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本钱中列支、免征企业所得税;为企业员工办理住房问题,增强企业凝聚力。
同行三十载 共圆安居梦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数量不断增加。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约2万个单位为120余万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
同行三十载,共圆安居梦!
截至目前,洛阳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30余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近600亿元,归集余额达到330余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00亿元,贷款余额300亿元,支持购房面积3000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贷款8亿元,支持培植面积120余万平方米,为1.3万户住房困难低收入群体办理住房问题;为市财政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培植补充资金约36亿元。
洛阳与平顶山、三门峡、济源、汝州等地公积金中央互助开通了15项业务,共享数据信息10万余次,洛阳中央受理异地贷款350余笔1.5亿元,极大地方便了区域内的职工异地办理业务。
三十年风雨兼程,三十年雕琢前行。三十年来,我始终牢记党中心的住房关怀,践行“以公民为中央”的发展理念,筑梦安居、逐梦超过,为近40万名职工和20余万个家庭绘就了五彩安居梦。
都说“三十而立”,洛阳住房公积金也将连续自己的义务,持续为洛阳公民的幸福“加码”。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 郭飞飞 文/图 通讯员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