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空压性能效

提升专项资金补助

为加快空压机更新改造,根据《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操持(2023-2025)》(甬节能办〔2023〕14号)《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能源节能〔2023〕3号)哀求,现就组织报告2024年上半年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助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报告条件

政策申报2024年上半年空压机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助

1.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内,完成更新高效空压机、新建或改造高效节能压缩空气站和改用管道集中供气项目的企业;

2.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更新高效空压机、新建或改造高效节能压缩空气站和改用管道集中供气项目,但没来不及报告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

3.对完成更新高效空压机项目,哀求该空压机应按规定入选宁波市高效节能空压机导向目录。

二.报告程序

1.企业报告

报告单位可以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资讯”栏的“关照公告”中下载《2024年上半年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负责组织填写干系信息,并于6月27日前将全部报告材料报属地发改局初审。

2.属地初审

属地发改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根据《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能源节能〔2023〕3号)所列条件,负责仔细核实各报告单位提交的报告表及干系材料,并提出初步审核见地,于7月12日前将初审见地报送市能源局。

3.市级复审

市能源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对干系报告材料复核,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复核结果,市能源局提出奖补工具及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在宁波市发改委官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事情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能源局下发资金拨付文件。

三.报告材料

1.空压机更新企业应按哀求提交以下资料:2024年度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改换高效节能空压机项目)(见附件一);现场安装照片(包括空压机整机照片以及驱动电机铭牌照片);新购空压机的发票复印件;老旧空压机去向证明及干系赞助材料等。

2.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利用企业、空压机节能做事机构应按哀求提交以下资料:2024年度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新建或改造培植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项目)(见附件二);压缩空气站培植工程条约(或设备采购条约);工程资金结算发票(或设备采购发票);设备安装清单;现场安装照片(包括空压站整体照片、每台空压机驱动电机铭牌照片);压缩空气站条约能源管理(供气)做事条约;压缩空气站一级能效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3.关停自建小型供气举动步伐改用管道集中供气的企业应按哀求提交以下资料:2024年度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改用管道集中供气项目)(见附件三);大型空气压缩站应具备长期稳定安全供气条件,额定供气规模大于1000m3/min,设计能效水平优于《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T/CGMA 033001-2018)一级能效;关停自建小型压缩空气站举动步伐(或转为备用)的承诺;压缩空气供需双方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供气条约。

四.其他哀求

1.报告单位要确保信息完全、有效,对报告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任务,按哀求及时报送属地初审;

2.请各地发改(经发)局抓紧关照辖区内空压机利用企业和节能做事机构,按照关照哀求精心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做好项目报告事情,申请材料一式2份(个中一份留市能源局存档),并附电子材料,按哀求及时报送市能源局。

六、干系奖补

根据《宁波市空压性能效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能源节能〔2023〕3号)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改换高效空压机项目,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按照空压机额定功率不高于200元/千瓦予以一次性补助;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按照空压机额定功率不高于150元/千瓦予以一次性补助;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按照空压机额定功率不高于100元/千瓦予以一次性补助。
个中空压机额定功率在淘汰老旧空压机累计额定功率与新购高效节能空压机累计额定功率之间取小值。
改换高效空压机项目的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新购空压机设备金额的15%。

第十二条 对企业新建或改造培植高效节能压缩空气站达到一级能效的,按照压缩空气站额定功率不高于300元/千瓦予以一次性补助。

第十三条 采取条约能源管理模式履行的一级能效的压缩空气站项目,按照压缩空气站额定功率不高于300元/千瓦予以一次性补助,个中,空压机节能做事机构按照压缩空气站额定功率不高于200元/千瓦标准补助,用气企业按照压缩空气站额定功率不高于100元/千瓦标准补助。

第十四条 高效节能压缩空气站项目补助总额不应超过项目新购系统设备金额的15%。
系统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组、压缩空气净化干燥设备及供配电、冷却、监控、输气管路及必需的赞助设备。

第十五条 改用管道集中供气项目,按照改用管道集中供气后企业淘汰的空压机额定功率不高于200元/千瓦进行一次性补助。

第十六条 已享受本政策补助的空压机和空压站项目不得重复报告市其他财政扶持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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