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地》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要遵照“因时制宜、有序开拓,统筹方案、分类辅导,公共优先、复合利用,政府勾引、市场运作”原则。自然资源部将利用5年旁边韶光,推动具备地下空间开拓利用自然条件且开拓利用需求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重点城市,实现地下空间方案体系更加完善、开拓利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开拓利用规模持续扩大、开拓利用过程更加安全、国土空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供应更好的要素保障。
《见地》哀求,强化城市地下空间方案统筹引领。一要按照统一标准和哀求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调查并动态更新。二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城市发展须要,在国土空间总体方案中划定地下空间保护和利用管控分区,制订差异化管控和勾引方法,因时制宜开展干系专项方案体例事情,并将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详细方案,鼓励上风地区的城市群、都邑圈、人口净流入地区优先体例城市地下空间方案。三要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紧密结合“平急两用”公共根本举动步伐培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拓、存量地皮资源盘活利用,统筹考虑轨道交通等重点根本举动步伐培植工程布局,探索城市空间分层方案和资源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和地上地下空间协同。
在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培植用地供应政策体系方面,《见地》提出,明确地下空间准入哀求,对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须要利用深层地下空间培植的,支持各地探索在不改变地表地皮利用现状和用地类型的条件下,设立地下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进行开拓培植。规范地下空间供应办法,按照地表国有培植用地供应办法和程序办理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供应,按照《见地》规定环境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办法供应,并履行差别化地价支持政策。
《见地》强调,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培植项目方案管理。一是规范方案容许管理。履行供地前,应依据详细方案明确地皮用场、提出方案条件;对付详细方案未明确的,应依据国土空间总体方案及干系专项方案研究确定方案条件及开拓培植哀求。二是优化方案容许程序。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以划拨办法配置的,可同步核发培植用地方案容许证、国有培植用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租赁)办法配置的,可签订出让(租赁)条约后,核发培植用地方案容许证。培植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详细方案和方案条件的,依法核发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
在完善城市地下空间产权管理方面,《见地》哀求,规范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三维地籍管理。同时,推进已建成地下空间完善干系手续,明晰地下空间培植用地利用权权能。城市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所涉培植用地利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应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此外,《见地》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的利用功能、方案条件和地皮用场。各地要强化信息化支撑、条约如约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地下空间数据信息归集、查询、更新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干系信息纳入国土空间方案“一张图”履行监督信息系统。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的辅导见地
自然资发[2024]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培植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心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事情的见地》,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拓利用,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提高地皮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使上风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提出以下见地。
一、总体哀求
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拓利用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辅导,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细化地皮管理政策单元,强化方案引领、优化供应体系、加强产权保护、改进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政策体系,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开拓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应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要遵照以下原则:
因时制宜、有序开拓。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要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防洪排涝抗震等哀求,尽可能降落自然磨难风险,明确可开拓利用和限定、禁止开拓利用区域,合理确定开拓利用时序。
统筹方案、分类辅导。地下空间要与地表、地上空间统筹方案,折衷人防、交通、防洪排涝等干系方案,处理好相邻关系,在充分考虑安全的条件下,明确准入哀求,实施分类辅导。根据须要,依法设立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地役权等,加强方案履行全过程监管。
公共优先、复合利用。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间开拓利用的首位,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韧性培植哀求,做事民生、平急两用、平战结合,实施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拓和横向空间连通开拓,坚持安全环保,推进复合利用。政府勾引、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勾引,优化勉励支持政策,看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浸染,勾引经营主体参与地下空间开拓利用。
利用5年旁边的韶光,推动具备地下空间开拓利用自然条件,且开拓利用需求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重点城市地下空间方案体系更加完善,开拓利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开拓利用规模持续扩大,开拓利用过程更加安全,国土空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供应更好的要素保障。
二、强化城市地下空间方案统筹引领
(一)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各地要按照统一标准和哀求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调查并动态更新。建立地下空间资源调查技能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遥感、物探、物联感知、地面数字化调查等新技能方法,加强城市地质根本调查,摸清城市地质状况和地震活动断层分布,建立三维地质与地震活动布局模型,防止产生和诱发城市地质磨难。加强区域地下水位变革调查监测和影响剖析。理清城市地下空间现有市政举动步伐、人防工程等建(构)筑物的利用现状、权属关系,以及文物分布情形。构建地下空间综合评价体系,基于地下空间全要素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自然磨难影响特色和地下空间开拓适宜性、安全风险,明确可利用资源的规模、质量和三维空间布局,为科学开拓利用奠定根本。
(二)加快推进干系国土空间方案体例事情。各地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城市发展须要,充分考虑地下空间承载能力、磨难影响、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文物古迹等人文条件,在国土空间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拓目标、抗震设防哀求、布局指引、重点区域和折衷联通的管控哀求等,要以安全、环保、可持续利用为条件,划定地下空间保护和利用管控分区,提出差异化管控和勾引方法,强化地下空间开拓的安全韧性。因时制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拓利用干系专项方案体例事情,干系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详细方案(以下简称详细方案),并与其他专项方案涉及的地下空间开拓利用做好衔接。对付拟开拓利用的地下空间,详细方案要明确地下开拓功能与举动步伐、开拓强度、开拓深度、开拓边界、培植规模等方案掌握指标和哀求,提出符合安全哀求的连通区域和连通办法以及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和功能折衷的有关哀求,提出地下市政举动步伐保障掌握哀求,并做好非同期培植内容的方案衔接。鼓励上风地区的城市群、都邑圈、人口净流入地区优先体例城市地下空间方案。
(三)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紧密结合“平急两用”公共根本举动步伐培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拓、存量地皮资源盘活利用,统筹考虑轨道交通等重点根本举动步伐培植工程布局,探索城市空间分层方案和资源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和地上地下空间协同。鼓励在符合安全标准和综合交通方案哀求的城市绿地、广场、公交场站培植地下公共停车举动步伐。地下空间培植项目应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范围。
三、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培植用地供应政策体系
(一)明确地下空间准入哀求。地下空间应该科学合理布局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防工程、综合管廊、环境保护等城市根本举动步伐和公用举动步伐,鼓励合理布局商业、仓储、物流举动步伐等项目,禁止布局居住、学校、托幼、养老等项目。各地应明确城市地下空间的管控深度,为地下交通等公共举动步伐培植预留空间。对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须要利用深层地下空间培植的,支持各地探索在不改变地表地皮利用现状和用地类型的条件下,设立地下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进行开拓培植。
(二)规范地下空间供应办法。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的供应,按照地表国有培植用地供应办法和程序办理。但是,符合以下环境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租赁)办法供应:
1.地表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拓培植地下空间项目的;
2.与城市地下公共交通举动步伐配套同步培植且不能分割履行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3.宗地内及宗地间的地下连廊;
4.其他符合协议出让(租赁)的环境。
以出让办法供应的,应根据地皮用场、方案履行哀求、与地表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的关系,依法合理确定地皮利用年期。
(三)履行差别化的地价支持政策。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以出让或租赁办法取得的,其地皮出让价款(租金)分层打算。各地可根据当地基准地价和不动发生意营业实际,评估后确定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价格,并充分考虑本钱差异,实施地价向下递减的优惠政策。除地方另有规定外,地下三层及以下可减免地皮出让价款(租金)。
已设立地表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的地下空间通过划拨办法供应并自行开拓的,不再收取地皮价款。对付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做事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培植面向社会供应公共做事的非营利性地下停车举动步伐的,可不收取地皮价款,但地下车位不得分割发卖或以租代售。
四、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培植项目方案管理
(一)规范方案容许管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工程培植的,应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方案法》干系规定办理方案容许。单独设立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的,可与地表空间分别办理方案容许手续。履行供地前,应依据详细方案明确地皮用场、提出方案条件,包括地下空间的位置、空间范围边界、地下深度、培植规模、利用性子、配套培植哀求和连通办法等内容。对付详细方案未明确地下空间开拓利用方案掌握指标和哀求的,履行供地前应该依据总体方案及干系专项方案哀求及时组织开展方案研究,确定地下空间的方案哀求,纳入详细方案,依据详细方案提出明确的方案条件及开拓培植哀求。地下空间工程培植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消防举动步伐、防洪排涝防渗举动步伐布局哀求和工程技能标准;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培植掌握地带的,应依法搜聚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见地。
(二)优化方案容许程序。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以划拨办法配置的,可同步核发培植用地方案容许证、国有培植用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租赁)办法配置的,可签订出让(租赁)条约后,核发培植用地方案容许证。培植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详细方案和方案条件的,依法核发培植工程方案容许证。
五、完善城市地下空间产权管理
(一)规范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地下空间培植用地利用权登记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并通过国有培植用地划拨决定书、有偿利用条约及其附图载明的水平投影坐标、竖向起止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范围,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三维地籍管理。
1.与地表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作为一个整体一并供应的地下空间,地皮权利类型连续依法登记为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权利设定办法登记为地表。
2.单独设立的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其地皮权利类型登记为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权利设定办法登记为地下。
3.依法利用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培植建(构)筑物的,参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面积原则上不进行分摊;确需分摊的,按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二)推进已建成地下空间完善干系手续。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符合详细方案的,依法完善干系用地手续。个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办法补办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协议出让办法补办手续。以出让办法补办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的,对出让起止年限的设定,原条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施工容许证发放之日起打算,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其确定用场种别对应的最赶过让期限,并与地表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剩余年限相衔接,纳入条约或补充协议。
(三)明晰地下空间培植用地利用权权能。城市地下空间国有培植用地利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所涉培植用地利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应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政府干系部门的事情协同,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地下空间资源的方案履行、开拓利用等事情。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或修订干系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
(二)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底线哀求,严格方案条件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的利用功能、方案条件和地皮用场。强化条约如约动态监管,确保依规践约开拓利用。加强监管协同,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协力。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建立健全地下空间数据信息归集、查询和更新机制。地下空间的现状底图底数、资源综合评价、方案数据、审批供应、方案容许和方案核验等信息,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方案“ 一张图”履行监督信息系统。
自然资源部
2024年7月31日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