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被实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充分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柄,掩护法律肃静和法律威信,营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赢“切实办理实行难”攻坚战,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百四十八条和《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在实行事情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实行理念的见地》的规定,对被实行人李新立等8人发出预拘留关照书,正告预拘留被实行人尽快履行法律责任,否则,本院将依法逼迫履行,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实行讯断、裁定罪深究刑事任务。

特此公告。

涟源市公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玄月二十六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涟源法院宣告2024年第九期预拘留通知书记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涟源法院发布2024年第九期预拘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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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涟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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