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显示,根据《成都邑统计局关于2023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职员均匀人为的公告》中公布的成都邑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职员均匀人为数据,成都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实行标准调度为31362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邑最低人为标准干系规定,实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来源: 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