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保洁合同0964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长期保洁做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二、保洁标准:

三、保洁期限: 年,自 日至 日,个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四、保洁用度:每年公民币 元整。
(¥ 元整)。

五、付款办法:按月支付整年用度的十二分之一,即每月¥ 元,大写: ,每月 日支付上月保洁用度。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事情进行监督检讨;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甲方事情制度,甲方有权给予惩罚,罚款细则

(2)为乙方供应存放保洁工具的园地(供应一间工具房),并为乙方免费供应清洁所需用的水电,但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度,改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辅导。

(4)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事情职员的总数量及利用工具和花费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标准(详细标准为: ),进行监督及检讨,如有不敷将从当月的保洁用度中扣除。

(5)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每月保洁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保洁事情进行总结,经甲方(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付前 月保洁费,如有罚款可在条约保洁用度中扣除。

(6)乙方保洁职员放工离场携带的物品必须合营保安员进行检讨。

(7)甲方有权制订可回收废旧物的干系规定,确定乙方可回收废旧物事情的进行。

(8)乙方保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条约。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按本条约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保洁事情,并接管甲方的监督和检讨。

(2)在事情过程中,造成甲方及阛阓内外的财产损毁及安全任务事件的,乙方答允担全部赔偿任务,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条约。

(3)保洁期间把稳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举动步伐、设备。

(4)乙方应安排管理职员卖力保洁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折衷事情,对保洁员定期培训,并保持职员的相对稳定。

(5)为掩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保洁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6)乙方保洁员在事情期间要遵守甲方事情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激情亲切做事。

(7)乙方保洁员事情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失火及其它安全事件的,乙方答允担赔偿任务及其他法律任务。

(8)乙方保洁员在事情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方法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保洁中,不得利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洗濯材料,不得破坏阛阓的各种构造和举动步伐,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本钱阛阓大楼构造举动步伐破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落去光荣,由此产生的统统经济丢失由乙方赔偿。

(10)乙方有任务为确保完本钱条约约定责任而供应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供应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并卖力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利用状态。

(11)乙方需派有履历之卖力人常驻现场卖力折衷、管理、安排各项保洁事情,如有改换应提前 个事情日以书面形式关照甲方。

(12)甲方阛阓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不雅观或清洁大检讨,可根据须要提前 天关照乙方或直接关照乙方在阛阓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哀求进行突击性做事。

(13)如甲方阛阓遇非常事件(如水管爆裂等分外情形)乙方有任务屈服甲方的安排并参与,合营甲方搞好分外清洁事情。

(14)如遇强风及暴雨打击,乙方会派出职员帮忙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殊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15)甲方阛阓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卖力自行安排增加职员搞好清洁事情。

(16)乙方保洁事情中所需东西、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17)本条约终止前 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供应书面续约申请,甲方赞许续约的应在条约期满前 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条约。

六、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条约。

七、乙方在条约期限内,不遵守甲方事情制度达 次以上(含 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条约。

八、除本条约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条约的应提前 天书面关照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任务。

九、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约约定随意终止条约,视为违约。
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丢失公民币 元整(小写:¥ )。

十、未经甲方书面赞许,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争议办理

1.本协议的制订、阐明及其在实行过程中涌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轇轕之办理,受中华公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条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办理,也可由有关部门调度;协商或调度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办法办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公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本条约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赞许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条约附件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此条约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名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