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民生热线向宝鸡市金台区公民政府反响了这一情形。

宝鸡市金台区公民政府回答称,根据《宝鸡市物业做事收费履行细则》总则第三条规定,物业做事收费是指物业做事企业按照条约约定向业主供应做事所收取用度的统称,包括物业费、物业做事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做事费(停车做事费)和其他做事费。
根据《宝鸡市物业做事收费履行细则》规定,物业费与停车费预收不得超过3个月,已责成物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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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反应丨业主租车位需预交全年物业费回应已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