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台〔2024〕16号

为履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国土空间方案,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地皮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台商投资区旧岭三路(官岭路~社头岔路支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地皮的地块位置和目的

漳州台商投资区旧岭三路(官岭路~社头岔路支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位于角美镇社头村落。

角美这个村拟征地补偿安置筹划出炉

本次征网络体地皮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履行的交通根本举动步伐培植须要用地,符合《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地皮权属、地类、面积

漳州台商投资区旧岭三路(官岭路~社头岔路支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角美镇社头村落集体地皮0.4719公顷,个中水田0.0738公顷、旱地0.013公顷、园地0.16公顷、林地0.10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9公顷、城镇村落及工矿用地0.064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度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关照》(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漳州市龙海区公民政府关于调度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关照》(龙政综规〔2023〕4号)的规定,地皮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度系数打算,社头村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均为82.5万元/公顷,地类调度系数分别为耕地1.0、园地0.6、林地0.6、草地0.6、其他农用地0.6、培植用地0.6、未利用地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漳州台商投资区地皮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履行方案(新修通用版)》(漳台管〔2018〕47号)以及《漳州市公民政府关于公布履行漳州市被征收地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关照》(漳政综〔2024〕1号)实行。
房屋拆迁由角美镇征迁办组织履行。

四、安置路子

1.涉及农用地、培植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办法;涉及上述征收地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漳州台商投资区地皮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履行方案(新修通用版)》(漳台管〔2018〕47号)实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8人(个中劳动力人口6人),采纳货币办法进行安置。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关于角美镇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障补助金发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漳台管专〔2015〕100号),参照《龙海市公民政府关于调度被征地农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关照》(龙政综〔2012〕259号)、《龙海市公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障工具审核办法的关照》(龙政综〔2012〕26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报酬,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人就业保障按《漳州市公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事情的履行见地》(漳政综〔2008〕132号)等规定实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村落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搜聚各权利人见地,并谈论研究决定。
拟被征收地皮四至范围内的屯子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落民委员会和其他短长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见地,应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旬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角美镇公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旬日内,拟被征收地皮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利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角美镇公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漳州市公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