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名单(一)
为勾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从业职员老实取信、规范执业,共同掩护房屋交易市场秩序,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投诉量大、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不合营行政机关调查或无法联系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风险警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通报,提示各租赁中介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高当心,谨慎选择下列公司供应房屋租赁、买卖做事。
在此提示广大市民,通过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买卖或租赁房屋时,要与其明确做事内容和做事标准、收费事变和收费标准、违约任务等,并在条约中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产生轇轕。
知识遍及
出租人应该自住房租赁条约订立之日起三旬日内按照规定到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培植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该自变更之日起三旬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做事事变须要提交住房租赁条约的,可以提交住房租赁条约登记备案编号,替代纸质条约。
请广大市民选择在行业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供应做事。
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职员是否备案,可通过下方指引查询。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委员会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首页。
第二步:点击“房屋管理”,页面下拉选择“房地产经纪主题做事”。
第三步:页面下拉找到“专业查询”,对应输入企业名称或从业职员信息进行查询。
示例: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在查询内容中选择经纪机构,企业名称栏内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
查询结果为空,则解释该公司尚未在北京市各区县住建房管部门完成备案。如查询后显示结果,则解释该公司已完成行业备案,可连续点击“单位名称”查看公司备案的详细信息。
来源:朝阳区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