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2日讯 根据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接济大队近日发布的行政惩罚信息公开表(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9号)显示,因行政违法行为,依据《社会消防技能做事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福建省消防行政惩罚裁量规定》第四十八条,对厦门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公民币5000元罚款。
据理解,厦门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消防举动步伐工程施工、培植工程设计、消防技能做事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04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1703室、1704室A单元,法人是王灿江,注书籍钱为6000.000000万公民币。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