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业企业造就力度,提升我县建筑业当代化培植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建筑业当代化示范企业造就履行方案>的关照》(青建〔2023〕59号)(以下简称《履行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青田县建筑业当代化示范企业报告事情,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报告条件
报告企业应符合《履行方案》干系哀求。
二、报告流程及时间
(一)企业报告(1月10日至1月16日)
申请评比的企业,填写《青田县建筑业当代化示范企业报告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韶光内将报告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一起压缩打包递交到以下地址:qtxjsjjzyk@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办法)。
(二)审核评定(1月17日至1月18日)
建筑业示范企业评定采取百分制,按照报告标准对企业的报告资料进行赋分排序,按照名额初步确定入围名单。
(三)入围公示(1月19日至1月25日)
入围的建筑业示范企业名单在青田县公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对入围名单有异议的可提起书面异议,并提交干系证明材料。公示过程中涌现被异议并因此取消其认定资格的,不再递补评定家数。
(四)公布名单
确定的建筑业示范企业名单由青田县培植局予以发文,并在青田县公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告。
三、其他解释
(一)各企业应对所填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卖力,干系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
(二)建筑业税金的佐证材料为统计局制订的财务状况表(表号:C103,个中代码309代表税金及附加,402代表建筑业增值税);实名制管理部分以建筑工人保障在线12月份数据为准。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2024年1月9日
信息来源: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