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明确,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自4月20日起,停息受理培植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新申请和资质增项、资质延续、资质地址变更申请,其他资质变更事变正常受理。待住房城乡培植部履行细则出台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将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履行办法并启动培植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批事情。
4月20日前已受理的新申请检测资质(含增项、延续),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颁发资质有效期为2024年7月31日。此前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颁发的所有仍在有效期的培植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颁发资质有效期在系统自动截至2024年7月31日。
按照原标准取得培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过时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自动作废。
《关照》强调,各地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负责落实好上述哀求,并将有关内容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培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创造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培植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过渡事情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