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4年7月7日,遂宁高新区西宁街道辖区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维修项目开展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件,致2人去世亡,直接经济丢失251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件发生工地为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维修项目。事件项目的培植单位为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任务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明,2024年7月7日,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维修项目组织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职员陈某某、刘某,操作自行剪叉式升降事情平台在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西南侧安装生命绳,该生命绳用于系挂安全带,事情平台距地面高约13.5m,陈某某、刘某两人均系有安全带,安全带系挂在事情平台护栏上。5时30分许,事情平台向西南侧方向倾倒,陈某某、刘某随同事情平台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去世亡。
本报把稳到,调查组认定,事件的直接缘故原由是事情平台地面垫木面积较小,作业职员操作事情平台在危险状况下行驶,其左侧轮离开垫木,致使事情平台旁边产生高差,事情平台失落衡倾倒,造成2名职员去世亡。此外,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是导致事件发生的间接缘故原由。
终极,调查组认定,本起事件是一起因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任务落实不到位,现场作业职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高处作业存在风险认识不敷,作业职员未按照设备利用规范哀求操作开展作业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任务事件。调查组还对任务职员和任务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把稳到,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段某、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维修项目现场卖力人杨某,对事件发生负有监督管理任务,两人均建议给予惩罚。
此外,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任务,对事件负有管理任务,建议给予行政惩罚。(文|中国基建报 徐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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