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落租房电价乱收费”去年夏天屡屡成为大众关注焦点。
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履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惩罚的规定。
去年7月至8月,《南都调研》曾深入调研宣布了广州、佛山等地城中村落用电情形。
广州不少租客表示,他们实际被收取的电费并非广州夏季第一流电费0.88元/度。
在佛山中央城区城中村落电费调研,创造电费收费均价在1.2-1.5元/度间不等,高于佛山供电局阶梯收费第三档每度电约0.90元的电价。

南都宣布后,佛山发布、禅城发布等对城中村落推进申请合表电价进行了积极宣扬。
如今城中村落电费是否还存在加价征象?南都再次探访了广州和佛山两地城中村落,创造电费仍旧“居高不下”。
背后缘故原由几何?

此前宣布

有租户直言“换汤不换药”

多地城中村电费为何降不动南都调研赶赴广佛再商量竟

根据广东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关照》(粤价[2012]135号),广州电价实行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度,电价为0.5802元/度;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
按照该《关照》,城中村落出租房最高应收取电价0.8802元/度。

去年7月,南都拜访广州城中村落的过程中,不少租客表示电费并未下调。
“没有跟房东提过,就当做没发生了。
”车陂村落租客胡女士表示,她担心提及电费下调政策后,房东会涨房租,以是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按原来的收费标准交。

对此,房东也有自己的一套说辞。
在岑村落,三四位房东听闻前来调查城中村落电费情形,细细提及他们所理解的高电费背后缘由。
首先,房东们同等认为,租户交的只是各自房间里面的电费,但实际上还有很多“看不见”的公摊电费。
其次,租客的电费由二房东收,二房东上头还有大房东,在这过程中电费有时会经历层层加价。
还有一些房东须要向村落里“买电”:二房东沈师长西席见告,自己直接缴纳电费给村落里面的经济发展互助公司,实际用电用度和管理费合计起来为1.25元/度的电费,“你看这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只向租户收0.8元/度的电费吧?”

去年8月,南都在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落化身“找房者”进行探访,一位在此租龄10年的租客直接建议“换个地方找”,还吐起了苦水:“自从5年前几个二房东承包了这里后,电费就从1元涨到了1.5元/度,两房一厅加台空调,电费每个月要上千块。
”在佛山福庆村落,租龄10年以上的段师长西席认为房东通过收取电费挣取差价,希望能出台干系规定,将水电费下调至更合理的范围。

电价收费详细如何?南都拨通了张槎街道大江村落一位一手房东的电话,被奉告电费收取标准为1.2元/度,当被问及为何不按照定价标准收费时,她表示:“我收了10年都是这个价格。

海口村落生平活超市店主透露:电价不是1.3元便是1.5元,他们(二房东)靠这个水电费赢利。
别的几位海口村落租客也分别表示实际收取的电费基本在1.3元-1.5元/度不等。
在教子村落,南都和4位二手房东分别“协商”电费后,分别声称1.3元/度与1.4元/度是最低价格,别的两位许可下调0.1元,但仍不低于1.2元/度。

为何城中村落“房东”不按供电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教子村落南便大街两位房东表示,须要交给一手房东1元起步的电价,再加上路灯、楼道公用灯的损耗以及房屋举动步伐管理,因此将收费标准“调高”。

福庆村落的一房东丘师长西席则表示:供电局只在一栋楼装一个总表,其他每个房间的分表都是房东自己费钱装的,存在输电损耗。
还有人认为“收费贵”的根源在于阶梯电价政策。
如,海口村落围墙一村落一租客对房东收费表示理解,其认为佛山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第一流的电费本身已靠近1元/度,以是租房都要收最贵那一档,1.2元可以接管。
在贝壳找房中介公司事情的杨小姐也认为,电费太珍贵要与阶梯电价的实施有关。
据她先容,一样平常房屋出租的楼栋用电量较多,需收取第三档0.9元/度的电费,其认为“房东设置电费价格是图打算便利而不是为了赢利。

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砍价”实现电费的合理收取?几位房东均表示“不能更低了”,也有房东表示,电费可以按标准电价收取,但房租就会涨200元。
海口村落围墙一村落的一名二房东在理解到广州颁布了《供用电条例》后,也同样表示:“实在弗成,那我只能涨房租了”。

最新拜访

房东费尽心机“补差价”

转眼间已来到2024年初,城中村落电费加价征象是否还存在?近日,南都再次回访了上述城中村落。

在拜访广州城中村落时创造,已有部分房东按广州夏季第一流电费0.88元/度来收取电费,但会在此根本上加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
在石牌村落,村落内道路纵横交错,小巷波折蜿蜒,时而有人举着标牌,上面写着“村落里租房”“单间”等租房干系信息。
问及电费收费办法时,一位房东向表示电费为0.88元/度,但其余要加收物业掩护费,“可以理解加起来一块五一度电差不多。
”该房东阐明,“公摊电费、物业、水电设备掩护,还有水泵抽水等做事,房间设备涌现问题都是免费维修。

部分房东则仍旧以1.5元/度电费收取,省去了打算的麻烦。
在长湴村落,有二房东称自己经办了村落内多套房源,“我干脆收电费1.5元/度,不然就加收一点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算来算去还是差不多,这样还大略些。

末了,还有房东以收取电费的不同来定管理费的高低,实施“电费高则管理费低,电费少则管理费加收”的策略。
在岑村落,一位房东见告,“如果按0.88元/度电收费,就额外收取50块一个月的管理费;如果按1.5元/度电收费,就只收取30块一个月的管理费。

去年12月尾,在拜访佛山市禅城区教子村落时,同样创造浩瀚“二房东”对电价的收费仍为1.3元/度。

租户声音

电费加来加去都是1.5元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惩罚的规定。
2023年5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实行《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奉告书(下称“奉告书”),提醒各电费收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30日前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收费行为。

“电费按政策降了,但没有说收物业管理费不合理呀,这是确实产生的用度。
”在拜访过程中,有房东如此指出。
而大多城中村落租户则表示无奈。
在石牌村落,碰到一位正在安歇的外卖骑手,他透露自己就在石牌村落租房,“电费一贯按一度0.88元来算,然后额外加上管理费差不多就1.5元了。
”他表示在这里租了半年,价格一贯保持稳定。

在番禺北亭村落,许多居民楼栋底下都张贴或摆放着租房信息。
村落心公园旁,碰着正在退租的李女士。
她表示,自己租住了将近半年,每月的水费固定为30元,电费按照0.8元/度打算,并加上做事费。
“房间里的电费还分公用和民用部分。

另一位在员村落租住的街坊也表示,“无论怎么算,加来加去都是1.5元。
”“为什么不投诉呢?”问道。
“投诉来投诉去,电费降了,末了涨你房租怎么办?”该街坊无奈回答。

官方声音

多方宣扬勾引房东申请合表计价

针对城中村落房屋的收费乱象,南都咨询佛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其表示全省暂无统一的详细实行见地,当前不便回应。
不过,南都从公开路子理解到,佛山南海区九江镇某房东向租客收取1.5元/度的电费遭举报后,九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房东进行了责令改正,哀求其按照电费电价标准实行。

对此,据干系人士透露,目前全省出租屋电价整治规范紧张靠地方人大立法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接报电费干系投诉后,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受理和不受理,全省对其管理标准和任务划分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性文件。

针对居民反响的自购分表导致损耗问题,是否可以由供电公司推进城中村落电表入户?佛山供电局对此回应称:城中村落的出租屋是一个地块一栋楼供应一个独立产权,而出租屋内部再次分割的单间是无法独立确权的,因此出租屋内部单间是无法单独开展用电报装的。

不过,佛山供电局表示,目前有针对城中村落阶梯电价收费高问题有干系优化政策。
《关于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关照》(粤价〔2012〕146号)明确:对付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合表电价单价约为0.64元)。

南都把稳到,在宣布发布后,干系部门上线《禅城面对面》节目,市民杨小姐来电反响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落租房碰着房东加价收取电费的问题。

南方电网广东佛山禅城供电局城区供电所副所长吴添辉回应,这种情形属于“转供电”问题,即房东通过设置分电表向用户收取电费,然后自己再通过总电表向供电部门缴交电费,以“中间环节”存在损耗和公共用电分摊、租房总用度偏低等为由加价收取电费,违反了干系法规。
如果租户碰着这种情形,可以保存电费单等干系证据,通过价格监督部门12358举报,帮忙市民维权。

南方电网广东佛山禅城供电局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宋宇重申:“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目录发卖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简称分表用户)收取电费。
干系公用举动步伐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做事费等办法协商办理,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办法办理。

此外,禅城区发改局、南方电网广东佛山禅城供电局等相继在禅城发布、佛山发布等平台宣扬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勾引城中村落房东进行申请。

不过,据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2023年8月尾的拜访:佛山海口村落的城中村落出租房仍存在电费加价征象;南都2023年12月尾回访时教子村落时,其被“二房东”所承包的多所房屋仍实行1.3元每度的收费,并未调低。

状师说法

电价上加收公摊费并不合法

针对房东们的“个性化”收费,此前在接管南都采访时,广东国鼎状师事务所合资人、公益状师廖建勋表示,房东在没有协议约定的情形下加收上述公摊用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而且,房东在规定的民程度易近电用度的根本上加收公摊用度,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但廖建勋提醒,房东出租房屋时,如果在条约内把干系的公摊用度置入租金当中,则属于合法。

对付房东提出如租客不想加收公摊费,表面变更民电后,实际按旧标准收打水电费,再差额补缴用度。
廖建勋认为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此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交易平等志愿的原则,也违反了《消费者权柄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公正交易的权利。

谈到租户的维权路子,廖建勋建议,首先,租户间可以互助起来跟房东进行协商。
其次,鉴于房东上述行为涉嫌强买强卖及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柄,租客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如房东有恶劣的强制交易行为,租客还可以通过报警办法处理。
末了,如租客在不宁愿的情形下被收取了不合理用度,住房到期之后,消费者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哀求房东依法退回多缴的用度。

总第159期

统筹编辑:董晓妍 黄亚岚

采写/拍照:南都 张思琦 孙振凌 演习生 唐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