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后区域效果图

沙角坭只-旧围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路东片区)和路东曾屋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分别位于滨海湾站、青创城站两个站TOD方案范围内。

按照沙角半岛东部片区城市设计,两大城中村落改造项目将依托轨道站点,打造成为高品质城市TOD地区和当代做事业集聚区,并结合滨海湾大道都邑商务轴、公园道创新生活轴,共同构建城市复合中轴,串联南北主要枢纽核心,带动片区高质量发展。

关于东莞滨海湾新区

共计1923亩滨海湾启动路东社区两大年夜城中村改造项目

沙角坭只-旧围片区城中村落改造

项目(路东片区)启动公告

根据《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落改造的辅导见地》(国办发〔2023〕25号)、《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落改造、当代化家当园区开拓建议的履行方案(试行)》(东自然资〔2024〕106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落改造行业管理加快项目投资培植的关照(试行)》(东自然资〔2024〕244号)等规定,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了改造意愿民主表决,赞许启动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坭只-旧围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路东片区)。
因此,东莞滨海湾新区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决定正式启动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坭只-旧围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路东片区),现将拟改造项目的情形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拟改造范围:东至路东教诲路,南至西湖路,西至路东社区边界,北至蚝坦涌,拟改造面积约58.22公顷(终极改造范围和面积以政府审批为准),项目拟改造范围内已发布公共根本举动步伐地皮整备干系关照(公告、通知布告)的,以其发布的干系公告为准。

二、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东莞滨海湾新区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将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前期事情,对地皮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构造等现状进行调查。
调查成果完成后,予以公示。

根据《东莞市公民政府关于停息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种培植行为的通知布告》(东府函〔2020〕75号)有关规定,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改造,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地皮及地上建筑物现状,如上述改造范围内发生下列行为的,将以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前状况进行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含商铺、厂房)、增加栽种农作物、增加投入扩大生产的;

(二)改变房屋(含商铺、厂房)和地皮用场的;

(三)发生房屋(含商铺、厂房)交易行为、新签订房屋(含商铺、厂房)租赁条约的;

(四)除婚姻、出生、返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开释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外,其它户口迁入和分户的;

(五)以被迁居房屋为注册地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用度的行为。

三、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本其实事求是的原则,支持、合营开展权属调查、测绘、评估、签约、移交、注销等事情,并保持联结畅通。

特此公告。

东莞滨海湾新区

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

2024年9月9日

关于东莞滨海湾新区

路东曾屋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启动公告

根据《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落改造的辅导见地》(国办发〔2023〕25号)、《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落改造、当代化家当园区开拓建议的履行方案(试行)》(东自然资〔2024〕106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落改造行业管理加快项目投资培植的关照(试行)》(东自然资〔2024〕244号)等规定,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了改造意愿民主表决,赞许启动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曾屋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
因此,东莞滨海湾新区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决定正式启动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曾屋片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现将拟改造项目的情形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拟改造范围:东至路东教诲路,南临信义玻璃厂,西至滨海湾大道,北至西湖路,拟改造面积约69.88公顷(终极改造范围和面积以政府审批为准),项目拟改造范围内已发布公共根本举动步伐地皮整备干系关照(公告、通知布告)的,以其发布的干系公告为准。

二、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东莞滨海湾新区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将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前期事情,对地皮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构造等现状进行调查。
调查成果完成后,予以公示。

根据《东莞市公民政府关于停息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种培植行为的通知布告》(东府函〔2020〕75号)有关规定,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改造,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地皮及地上建筑物现状,如上述改造范围内发生下列行为的,将以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前状况进行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含商铺、厂房)、增加栽种农作物、增加投入扩大生产的;

(二)改变房屋(含商铺、厂房)和地皮用场的;

(三)发生房屋(含商铺、厂房)交易行为、新签订房屋(含商铺、厂房)租赁条约的;

(四)除婚姻、出生、返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开释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外,其它户口迁入和分户的;

(五)以被迁居房屋为注册地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用度的行为。

三、自本项目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本其实事求是的原则,支持、合营开展权属调查、测绘、评估、签约、移交、注销等事情,并保持联结畅通。

特此公告。

东莞滨海湾新区

城中村落改造现场指挥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