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1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187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道路广场用地(龙联路(方案小涞港桥东侧接坡-涞港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区界,南至24-01地块,西至涞港路,北至16-02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二联村落4组3975.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554.50平方米、培植用地44.80平方米、未利用地376.4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二联村落6组160.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60.8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4136.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715.30平方米、培植用地44.80平方米、未利用地376.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徐泾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18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29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水域、绿地(青浦区石塘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石塘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1086.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25.20平方米、培植用地861.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落第六村落民小组4671.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560.60平方米、培植用地3834.20平方米、未利用地277.0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落第四村落民小组8093.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815.60平方米、培植用地3799.70平方米、未利用地478.40平方米。
4、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落第五村落民小组181.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20平方米、培植用地142.40平方米、未利用地38.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4032.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601.60平方米、培植用地8637.30平方米、未利用地794.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金泽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5月17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308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水域、绿地。(沪苏湖铁路水系达标整治工程(青浦段))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练塘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3.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落第三村落民小组121.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94.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7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东天村落第十二村落民小组175.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8.7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7.20平方米。
4、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落11.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7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50平方米。
5、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落471.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71.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落第三村落民小组291.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76.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70平方米。
7、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落第十一村落民小组684.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643.6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1.20平方米。
8、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落第四村落民小组127.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27.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青浦区金泽镇钱盛村落第五村落民小组106.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6.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青浦区金泽镇任屯村落34.4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6.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90平方米。
11、青浦区金泽镇任屯村落第六村落民小组104.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62.4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1.60平方米。
12、青浦区金泽镇任屯村落第四村落民小组749.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656.8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2.70平方米。
13、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落215.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95.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40平方米。
14、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落第二村落民小组965.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954.1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0平方米。
15、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落第七村落民小组745.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707.1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8.50平方米。
16、青浦区练塘镇北埭村落第九村落民小组4114.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114.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7、青浦区练塘镇北埭村落第十二村落民小组335.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35.7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0平方米。
18、青浦区练塘镇东庄村落597.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08.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9.20平方米。
19、青浦区练塘镇东庄村落第八村落民小组8.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9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0、青浦区练塘镇联屯子第三村落民小组81.3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1.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0平方米。
21、青浦区练塘镇联屯子第四村落民小组105.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5.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2、青浦区练塘镇联屯子第一村落民小组271.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37.6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50平方米。
23、青浦区练塘镇徐练村落第九村落民小组1250.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21.6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9.20平方米。
24、青浦区练塘镇徐练村落第十二村落民小组47.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5.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0平方米。
25、青浦区练塘镇徐练村落第十一村落民小组155.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52.9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0平方米。
26、青浦区练塘镇叶港村落2405.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030.7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4.30平方米。
27、青浦区练塘镇张联村落第二村落民小组723.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723.5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8、青浦区练塘镇张联村落第十六村落民小组145.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51.1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4.40平方米。
29、青浦区练塘镇蒸浦村落130.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6.30平方米、培植用地1.10平方米、未利用地23.20平方米。
30、青浦区练塘镇蒸浦村落第八村落民小组918.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657.10平方米、培植用地111.60平方米、未利用地150.00平方米。
31、青浦区练塘镇蒸浦村落第六村落民小组82.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2.7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平方米。
32、青浦区练塘镇蒸浦村落第十四村落民小组364.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27.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70平方米。
33、青浦区练塘镇蒸浦村落第十一村落民小组820.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20.6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7365.3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5660.00平方米、培植用地112.70平方米、未利用地1592.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金泽镇公民政府、练塘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5月10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86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道路广场用地(金泽镇轨道交通西岑站人行辅道项目)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南至 05-01 地块,西至西岑站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落第六村落民小组565.57平方米,个中农用地565.57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565.57平方米,个中农用地565.57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金泽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5月13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93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幼托用地(华新新建(15+1)班幼儿园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凤中路,南至48-10地块,西至48-05地块,北至48-08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8135.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884.80平方米、培植用地4250.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8135.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884.80平方米、培植用地4250.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华新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5月13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93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幼托用地(喷鼻香花桥幼儿园迁建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喷鼻香花桥街道,东至方案经二路,南至I-18B-03,西至I-18B-01地块,北至方案纬一起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喷鼻香花桥街道朝阳村落3组8001.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001.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8001.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8001.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喷鼻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3月20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156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方案经四路(鹤祥路-鹤如路)、(方案纬二路-吴子泾河)新建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白鹤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落1组4208.4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180.4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00平方米。
2、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落2组17.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7.0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落6组7562.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7174.60平方米、培植用地369.80平方米、未利用地18.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1788.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1372.00平方米、培植用地369.80平方米、未利用地46.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白鹤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18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27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社区级公共做事举动步伐用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08-08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凤星路,南至瞿家港,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友强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13.8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13.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落干泾组7255.4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4.00平方米、培植用地7221.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落花园组4824.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4824.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2093.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4.00平方米、培植用地12059.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华新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18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27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公共绿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落”改造项目11-04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瞿家港,南至凤溪塘,西至新通波塘,北至瞿家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落干泾组15190.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9873.80平方米、培植用地5316.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5190.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9873.80平方米、培植用地5316.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华新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9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06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新协路-新通波塘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通波塘路,南至空地,西至新协路、北至空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4684.3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4684.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落4721.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4721.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落张家宅组1694.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6.10平方米、培植用地1678.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落杜北组3347.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27.40平方米、培植用地2741.20平方米、未利用地179.00平方米。
5、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落杜泾组1252.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11.90平方米、培植用地912.50平方米、未利用地228.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5701.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555.40平方米、培植用地14738.70平方米、未利用地407.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华新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3月11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135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幼托用地(青浦区西虹桥小涞港西侧52-24、52-26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方案地块,南至方案地块,西至涞浪路,北至方案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落3053.1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平方米、培植用地3053.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落2组5314.4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790.50平方米、培植用地1577.10平方米、未利用地1946.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8367.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790.50平方米、培植用地4630.20平方米、未利用地1946.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徐泾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1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189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一类工业用地(朱家角镇康工路北侧C-08-04(2)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老朱泖河,南至康工路,西至沈太岔路支路,北至空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11945.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605.3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39.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11945.0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0605.3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39.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朱家角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9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04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公共举动步伐备建用地(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南侧D01-08地块(原D2-1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珠湖路,南至新塘江河,西至朱昆河,北至淀山湖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落1625.7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606.80平方米、培植用地0.80平方米、未利用地18.10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落1258.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257.70平方米、培植用地0.30平方米、未利用地0.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2884.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864.50平方米、培植用地1.10平方米、未利用地19.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朱家角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9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04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公共举动步伐备建用地(朱家角镇珠溪路东侧D01-01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朱昆河、南至新塘江河、西至珠溪路、北至淀山湖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落26205.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6001.1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4.50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落7673.6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7671.20平方米、培植用地2.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33879.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33672.30平方米、培植用地2.40平方米、未利用地204.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朱家角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条例》,2024年04月09日上海市公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07号批文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网络体地皮的机关:
上海市公民政府
二、培植用地用场:
商业做事业和商务办公综合用地(赵巷镇佳悦路西侧C8A-01、C8A-03、C8A-04、C8B-01地块)
三、征收地皮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佳悦路,南至亩浜,西至佳文路,北至佳康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38471.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41.50平方米、培植用地38430.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落二组9771.5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2614.20平方米、培植用地3559.10平方米、未利用地3598.20平方米。
3、青浦区赵巷镇和蔼村落1组0.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0.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赵巷镇和蔼村落2组5085.2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587.6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97.60平方米。
5、青浦区赵巷镇和蔼村落5组16823.9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5168.20平方米、培植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55.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皮70152.30平方米,个中农用地19411.70平方米、培植用地41989.10平方米、未利用地8751.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地皮整理事务中央、赵巷镇公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职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履行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