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百瑞景业主委员会
根据公告,2023年6月,百瑞景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向武昌区公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武汉万嘉弘泰物业做事公司返还小区公共收益670余万。经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4月30日,武昌区公民法院裁定:“因起诉主体不适格,驳回武汉市百瑞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百瑞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不服一审裁定,供应干系证据及有关参考性裁判文书,并充分阐述有关见地,向武汉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请上诉。2024年6月16日,武汉市中级公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不当;二审予以纠正。
作出终审裁定:撤销武昌区公民法院鄂0106民初2043 号民事裁定(条文:“驳回武汉市百瑞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起诉”);指令武昌区公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