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1 日 23 时 33 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司法职员在 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 K175+550(吴林)检讨时创造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

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超限运输违规行为。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公民币1万贰仟肆佰1拾元整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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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12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