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的通知布告

根据《祥和家园6#楼既有房屋主体构造鉴定报告》,位于北都街南一起南侧祥和家园小区6号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有效保护该楼居民及周边安全,市政府决定履行平城区永泰街道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事情,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平城区永泰街道祥和家园小区6号居民楼。

重要事关永泰街道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及补偿筹划

二、公布韶光

上述征收范围通知布告公布韶光: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

三、征收办法

依据国务院《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政发[2015]105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辅导见地》(同政发[2016]88号)的干系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代价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选择政府供应房源进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依照排号顺序,依次进行安置。

四、 平城区公民政府卖力房屋征收与补偿事情。

五、 征收范围公告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地皮,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地皮用场;

(3)租赁房屋。

六、计户依据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利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打算。
无房屋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央实际丈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平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监察、审计、评审中央、方案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培植、国资委等干系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住户持房屋有效证件及房屋有关权利人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进行登记。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方案容许证、房屋产权证、地皮利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奇迹单位、驻同中心、省奇迹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上述范围内国有地皮无偿收回。

九、在法定期限内未迁居的,将依法向公民法院申请逼迫实行。

十、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通知布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各单位、个人要顾整年夜局,服从城市培植的须要,积极主动合营,确保平城区永泰街道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事情顺利履行。

大同市公民政府

2024年3 月6日

大同市公民政府关于对永泰街道

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的补偿方案

根据《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大同市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多少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政发[2015]105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辅导见地》(同政发[2016]88号)、《大同市公民政府关于对永泰街道祥和家园6#楼危房征收的通知布告》及其他干系文件精神,立足于实际情形,特制订如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征收范围

平城区永泰街道祥和家园小区6号居民楼。

二、履行韶光

1.方案公布韶光: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

2.征收韶光:2024年 4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

3.从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迁居办理征罢手续的给予迁居褒奖。

三、征收原则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产权的认定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第八条实行。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利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条约(公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平城区政府组织监察、方案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培植、市场监管、税务、审计、评审、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依照排号顺序依次进行安置。

四、征收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

被征收的房屋认定属国有产、同屋异产房屋的公产部分、未返还经租产、单位产、宗教产等的,原则上由被征收房屋利用权人按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原房屋,购买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房屋利用权人所有,补偿按私有房屋补偿。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人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平方米单价由评估确定的市场均匀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货币补偿褒奖和每平方米提前迁居褒奖三部分构成。

2.该区域涉征住宅楼房房屋评估确定的市场均匀平方米单价和每平方米货币补偿褒奖合计为:2000年往后(含2000年)建造的41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

3.被征收房屋建造年代以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竣工备案韶光或者以干系管理部门认定竣工韶光或大同日报公示韶光为准。

4.选择货币补偿的提前迁居褒奖按第六条第二款实行。

(二)住宅产权调换

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户,原则上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实行、同政发〔2018〕52号文件实行。

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原则上实施“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

1.征收不敷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内本钱价以小换大,超出优惠的面积部分按市场优惠价结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敷60平方米的房屋,给予本钱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平方米的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部分按市场优惠价结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给予20平方米政府限价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部分按市场优惠价结算。

4.选择政府回购商品住房的超出优惠的面积还可享受10平方米政府优惠价。

(三) 选择住宅产权调换的房屋地点及结算价格

产权调换的房屋地点:悦城丽景小区(政府回购商品住房)、文博苑小区(2023年新增房源)。

结算价格:

悦城丽景小区(政府回购商品住房):补贴价1800元/平方米;本钱价28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3600元/平方米;政府优惠价4900元/平方米;市场优惠价5500元/平方米。

文博苑小区(2023年新增房源):补贴价1100元/平方米;本钱价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元/平方米;市场价4700元/平方米。

安置房源的物业管理费按所在小区收费标准实行。

(四)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构造砖混、砖木、大略单纯分类按市评审中央和现场验收职员共同认定,价格补偿实行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

五、迁居费和临时安置费

(一)迁居用度

被征收的房屋不敷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按300元结算用度,被征收的房屋超过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进行结算用度。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迁居用度按两次支付,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迁居用度按一次支付。

(二) 临时安置用度

被征收房屋属配套举动步伐完好的住宅楼,若被征收房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偿按600元/月补偿;若被征收房屋面积超出60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临时安置用度结算期限从迁居验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六、 迁居韶光褒奖、提前迁居褒奖和集体迁居褒奖

(一)迁居韶光褒奖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在规定韶光内迁居的每户给予3000元迁居韶光褒奖(不再享受提前迁居褒奖)。

(二)提前迁居褒奖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楼房)享受提前迁居褒奖(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迁居韶光褒奖),提前迁居褒奖自补偿方案发布征收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主动迁居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给予500元提前迁居褒奖;自补偿方案发布征收之日起第二个月内主动迁居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给予200元提前迁居褒奖;自补偿方案发布征收之日起两个月往后迁居并验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迁居褒奖。

(三)集体迁居褒奖

对涉征区域内的楼房分别以单元、栋为单位,被征收人在政府规定的韶光内迁居、验收或签订如约协议的,以被征收人所持产权有效手续计户数给予集体迁居褒奖。

在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的韶光内,若该单元迁居只剩余2户,对该单元已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0000元集体迁居奖;若该单元迁居只剩余1户,对该单元已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2000元集体迁居奖;若该单元被征收人在政府规定的韶光内全部迁居、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对该单元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5000元集体迁居奖。

该栋楼在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的韶光内迁居、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被征收人可在单元迁居褒奖根本上再给予整栋楼集体迁居褒奖。
若该栋楼迁居只剩余2户,对该栋楼已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0000元集体迁居奖;若该栋楼迁居只剩余1户,对该栋楼已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2000元集体迁居奖;若该栋楼被征收人在政府规定的韶光内全部迁居、办理验罢手续或签订如约协议的,对该栋楼被征收人,每户给予15000元集体迁居奖。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的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享受集体迁居奖。

七、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盖房屋申请保障住房的,原自盖房屋不予补偿。

八、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构造完全,举动步伐完好,不得破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种用表等举动步伐,违者赔偿。

九、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产权权利人在方案公布韶光内到征收现场办公室登记;存在产权轇轕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办理。
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轇轕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任务。

十、为担保征收事情准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合营,定期迁居。
对过时未迁出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按干系规定处理。
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挡、滋扰征收职员正常事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干系法律规定惩办。

十一、在征收事情中,请住户提高当心,确保安全,防止燃气、水、电等事件发生。
应加强安全戒备,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本、户口簿、结婚证等主要证件交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丢失。

十二、上述范围内所有无方案容许证、房屋产权证、地皮利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
市属党政机关、奇迹单位,驻同中心、省奇迹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十三、在本《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平城区公民政府做出补偿决定。

十四、在法定期限内不迁居的,依法向公民法院申请逼迫实行。

十五、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方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本《方案》终极阐明权在大同市平城区地皮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
          

大同市公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责编 王宇

审核 邓琳

监制 杨刚

来源 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