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皮出售事变将予出售的干系资产为位于中国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3街坊 1/5丘地皮的地皮利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于本公告日期,该地皮的地皮利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粤丰科坚持有。
预见紧接地皮出售事变完成前,粤丰科维会将该地皮转让予粤丰科维附属公司。

于2024年7月2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臻达订立粤丰科技买卖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赞许出售及臻达有条件赞许购买粤丰科技的全部股权。

根据智能停车出售事变将予出售的干系资产为在中国不同地区的智能停车项目,由粤丰科技透过其附属公司和合营公司持有十二个月以上。

于2024年7月22日(交易时段后),亿丰(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臻达订立KK 买卖协议,据此,亿丰有条件赞许出售及臻达有条件赞许购买KK VII (BVI) Limited及KK VIII (BVI) Limited的全部股权。

粤丰环保01381及其附属与臻达订立一系列股份生意协议 有助于从新调配本钱及精简资产规模

根据办公大楼出售事变将予出售的干系资产为一个位于喷鼻香港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央28楼的商业物业及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央2楼P22号的停车位,由KK VII (BVI) Limited持有十二个月以上;及一个位于喷鼻香港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央29楼的商业物业、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央2 楼P12号的停车位及一个位于德辅道西9号京光商业中央29楼之上的晒台,由 KK VIII (BVI) Limited持有十二个月以上。

公告称,地皮出售事变、智能停车出售事变及办公大楼出售事变各项均为应时交易,容许集团及臻达重新调配资源,亦有助集团精简资产规模。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