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西区(执)罚字[2023]00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03日对深圳市万德培植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紧张卖力人或者其他职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施工职员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备案调查。经调查,根据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培植和管理局移送的案件材料。2023年3月13日,司法职员在中山市西区街道中山一起123号巡查,创造深圳市万德培植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123大厦外立面幕墙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有2名施工职员何某、欧某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惩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惩罚种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万德培植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种别:
法人及造孽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
肖俊光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522003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惩罚内容: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紧张卖力人或者其他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紧张卖力人、其他有关职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滞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惩罚:1、警告;2、罚款:公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惩罚决定日期:
2023-04-26
公示截止期:
2024-04-26
惩罚机关: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正当律局
惩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正当律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上传韶光:
2023-04-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