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嵩县旅游形象,擦亮“湖山圣域、嵩县爱你”旅游品牌,为入嵩游客供应安全、畅洁、幽美的航运出行环境,同时也为水域营运企业和周边船舶经营者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7月13日,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司法大队根据《中华公民共和海内河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向陆浑船运公司、陆浑周边造孽营运突出点位张贴通知布告,哀求三日内“三无”船舶、摩托艇一律上岸封存,对付不听疏导船舶,将逼迫吊离上岸,严管重罚。

7月16日上午,我大队组织5个司法中队,司法职员20余人,对陆浑水域内停靠的“三无”船舶、摩托艇依法进行清理,截止中午11时,出动司法车辆4台,司法船3艘、租赁自备吊车4台,拖船绳、方木等物资,对水域内三无”船舶、摩托艇吊离进行暂扣,个中快艇1艘,摩托艇7艘。

清理行动结束后,司法大队及航运公司卖力人,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大队长余俊杰同道对这次行动中司法职员不惧骄阳、挥洒汗水、高温不下火线、雷厉风行的事情作风表示肯定,哀求海事中队、船务公司要对“三无”船舶违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密切关注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树立安全底线,为入嵩游客及群众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来源:嵩县交通司法

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司法大年夜队履职尽责死守一线保障航运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