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经发被抓获归案。阳江公安供图
韶光回溯到1989年12月,时为阳春县公安局山坪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线报,有“拐带佬”将广西、云南等地的妇女拐到山坪管理区。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伏击守候,抓获黎某富、张某校、张某行等人,现场补救两名被拐妇女。然而,同案还有在逃嫌疑人张某彬和黎经发。
警方查明,1989年4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黎经发、张某彬等人在广东省汽车总站附近,以招工为名,先后拐骗9名贵州、湖南籍女青年到阳春县山坪镇长沙村落委会,随后以2000至45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至阳春永宁、茂名信宜等地。
办案民警见告南都,自1989年案发后,嫌疑人黎经发一贯在逃,但阳春市公安机关从来没有放弃过对黎经发的追捕,每年都上门劝投和外出追捕,特殊是2011年清网行动期间,更是多次组织追逃组,外出追捕黎经发、张某彬两名嫌疑人。
2011年11月,嫌疑人张某彬被阳春警方抓获,但狡猾的黎经发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潜逃后居无定所,一贯不该用其本人真实身份,并且割断了和家属亲朋的所有联系,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公安机关一贯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今年5月5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6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职员,个中1人便是黎经发。
据悉,黎经发在网上看到通缉令后,压力巨大。阳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蔡传雄到他家做劝投发动事情的,也通过多种渠道传到了他耳中,更加动摇了他连续潜逃的动机。此时,警方也获悉了黎经发在东莞活动的线索,并组织追逃组前往追捕。
察觉自己已经无处可逃,又担心被重判坐良久牢。忐忑中,他通过朋友辗转拿到追逃组组长电话。电话中,经由民警耐心解答,他才放下思想包袱,决定投案自首。5月11日22时许,黎经发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西湖大酒店附近的公交站,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发后,我四处藏匿,一贯隐姓埋名,靠冒用他人姓名打散工度日,如伤弓之鸟、过街老鼠,过着非人的生活。”被捕后,黎经发交代,潜逃的33年间,自己一贯不敢回家,乃至连父母去世都没有回家里看一眼,觉得自己就像“去世了”。
采写:南都见习 韦娟明 通讯员 陈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