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能规范》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事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事理与系统组成、技能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掩护、质量担保和质量掌握、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能哀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取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8项国家生态情形标准宣告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方法事理:

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事理为热光法,热光法又可分为热学-光学校正法、热学- 光学衰减法。

热学-光学校正法:用热氧化法直接测定颗粒物中 OC、EC 的含量。
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滤膜扣留,在高温条件下,无氧环境中(如纯氦气环境等)OC 转化为 CO2及少量 OPC,在有氧环境中(如氦/氧稠浊气环境等)OPC 与 EC 转化为 CO2,利用非色散红外检测器(NDIR)检测不同阶段天生的 CO2。
将反射激光或透射激光的光强旗子暗记规复到初始值的韶光点作为 OC、EC 的分割点,即分割点之前检测到的为 OC,之后检测到的为 EC。
OC、EC 剖析阶段结束后,检测内标物 CH4天生的 CO2 含量,与 OC 和 EC 剖析阶段测定所得的 CO2 含量,按内标或校准曲线定量得到 OC、EC 的质量,再根据采样体积打算浓度。

热学-光学衰减法:用热氧化法直接测定颗粒物中 TC 的含量,用光学衰减法间接测定 EC 的含量,由 TC 减去 EC 得到 OC 的含量。
一起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滤膜扣留,高温条件下,在干洁环境空气中 TC 转化为 CO2,利用 NDIR 检测 CO2,打算得到 TC 的含量;另一起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纸带扣留,通过测定颗粒物样品的光学衰减率得到黑碳(BC)的含量,再打算样品中 EC 的含量。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能规范》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事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事理与系统组成、技能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掩护、质量担保和质量掌握、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能哀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取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方法事理:

环境空气样品经切割器、采样管进入仪器,通过分离装置(溶蚀器),气体样品被接管液接管后进入气体样品网络单元,颗粒物样品经由高温蒸汽发生器,与水蒸气稠浊、吸湿终年夜、冷凝后进入颗粒物样品网络单元。
网络后的颗粒物样品经由滤器进入阴、阳离子色谱系统,通过内标或外标定量剖析个中的水溶性离子含量。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能规范》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事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事理与系统组成、技能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掩护、质量担保和质量掌握、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能哀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取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拜会附录 A。

方法事理:

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纸带扣留,纸带样品被运送至剖析单元,在剖析单元利用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ED-XRF)测定沉积在纸带上的无机元素。
X 射线管产生的低级 X 射线照射到颗粒物样品表面,样品中的目标元素开释出的特色 X 射线荧光进入检测器,经电子学系统处理得到不同能量(元素)的 X 射线荧光能谱。
采取全谱图拟合或特定峰面积积分的办法获取特色 X 射线荧光强度,目标元素的 X 射线荧光强度与其含量成正比,从而打算得到样品中无机元素的含量。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5日批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 0.4 mg/m3,测定下限均为 1.6 mg/m3。

方法事理:

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同时或交替通过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检测单元(甲烷检测单元通过催化剂将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全部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别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
NH3、HCl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4 mg/m3。

方法事理:

NH3 和 HCl 分别对红外光区 900 cm-1~1350 cm-1、2600 cm-1~3100 cm-1 特色波数的光具有选择性接管。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通过迈克尔逊干涉仪将红外光源发出的光转变为干涉光后照射气体样品,得到红外干涉图,再由打算机系统做傅立叶变换处理后得到以波数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的红外接管光谱,通过比拟气体样品的红外接管光谱与标准谱图库中标准物质的红外接管光谱,定性剖析 NH3和 HCl。
在一定条件下,红外接管光谱中目标化合物的特色接管峰强度与其浓度遵照朗伯-比尔定律,根据接管峰强度定量剖析 NH3和 HCl。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

方法事理:

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分别通过气相色谱总烃柱和甲烷柱后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废气中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公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酸楚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
取样量为 0.5 L,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 5.0 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6 ng/L,测定下限为 2.4 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5 ng/L,测定下限为 2.0 ng/L。

方法事理:

样品中的 PFOS 和 PFOA 经弱阴离子交流固相萃取柱富集净化,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根据保留韶光、特色离子丰度比定性,同位素稀释法定量。

《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为贯彻《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酸楚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酸楚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

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4μg/kg,测定下限为1.6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

方法事理:

土壤和沉积物中的 PFOS 和 PFOA 经甲醇水溶液提取、弱阴离子交流固相萃取柱净化,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根据保留韶光、特色离子丰度比定性,同位素稀释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