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监督司法职员首先理解在建工程培植情形,重点对培植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消防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是否违章用火用电作业;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举动步伐和器材;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形进行检讨。监督司法职员将创造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奉告场所卖力人,同时哀求施工工地要负责落实好消防安全戒备方法,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规自检自查,提高施工职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戒备自救能力。
通过这次检讨,规范了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