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落租房电价乱收费”已成为大众关注焦点。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履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惩罚的规定。
在《条例》履行一年多,如今广州的城中村落电费是否还存在加价征象?南都再次探访了广州多个城中村落时创造,电费不仅依旧“居高不下”,且在房东圈内已成“潜规则”。
拜访
出租屋电费远超官方定价
有租户每周需充百元电费
早在去年8月和今年1月初,南都多次调研广州市内的城中村落时创造,纵然《条例》正式履行,但不少房东仍旧按照1.5元/度的价格收取电费,或者在广州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流的标准上,额外以“公摊费”等名义补齐差价。
今年7月是《条例》履行的第14个月。南都在拜访广州市多个城中村落时创造,房东实际收取的电价并没有低落,租户仍需以1.2-1.5元一度不等的价格交付电费。
住在番禺区厦滘村落的林师长西席向南都展示了房租及水电费收据。收据显示,林师长西席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用了185度电,须要向房东缴纳277.5元电费,折算下来一度电为1.5元。另一位居住在番禺区大罗塘村落的麦女士则表示,自己租住的屋子电费为1.2元一度。
林师长西席展示的房租与水电费收据。
居住在天河区车陂村落的蔡师长西席则见告南都,自己租住的公寓电表为二房东加装,平时须要往在线账户内充值方可用电。根据蔡师长西席供应的充值记录,每充100元进账户内,即可得到66.67度电的利用权,综合电价也为1.5元/度。“非常贵,每个星期都得充100块钱的电费才够用。”蔡师长西席说。
蔡师长西席租住公寓楼道内由二房东加装的电表。
2024年5月至10月,广州居民阶梯电价实行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58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05元,即按每度约0.63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30元,即按每度约0.889元计费。
由此比拟得知,上述城中村落租户缴纳的是远超广州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价格的电费。以林师长西席的用电量185度为例,若按照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标准(适用第一档标准)打算,电费仅为108.96元,远低于房东实收的277.5元电费。
房东声音
1.5元/度电费已成圈内“共识”
目的在于回收管理及设备等本钱
对此,南都以租房的名义向房东理解情形。番禺区厦滘村落一位房东向报价称,其出租的一间一房一厅的居室月租1000元,水费和电费的单价分别为5元/吨和1.5元/度。
厦滘村落内张贴的房屋招租信息。
当问及为何不按照广州市官方的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时,该房东声称周边的出租屋大多都是按照这个价位来收取电费,该价格是由根本电费加上房间各种设备的折旧和损耗本钱构成。
“我们这里没有物业,但是你说哪里坏了须要维修的话叫我们上来修就行。如果想按照8毛9的价格(广州夏季标准的第三档居民阶梯电价)交电费,那么房租我每个月要给你加多200元。”这位房东说。
白云区石井街的一位房东亦见告南都,1.5元/度的电费在圈内已成“共识”,若按照官方标准的电费计价,则要提高房租,对付房东而言,这会影响其物业在出租市场的竞争力。
“比如同样的房型大家都按800元的价格出租,你的屋子租金要去到1000乃至1100,纵然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比别人要低一些,这屋子也很难租出去。租户可以在水电方面省着用,但是房租是固定的。”该房东还表示,出租屋的管理、维修以及安装消防、监控等举动步伐都要涉及不少的本钱支出,那么这部分本钱是要从租金或其他收费项目上收回的。
不过,对付房东所考虑的各项收费由头,有租客表示并不知情。林师长西席见告南都,他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条约内只写明每月房租价格以及水电费的单价。“所谓管理费、折旧费之类的纳入,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是否有一个收费的标准。如果在条约里面写清楚明细我认为会更好。”林师长西席说。
部门表态
市场监管部门曾回应
加强宣扬及监督司法
《条例》第43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惩罚。在去年7月的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讨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曾庆鹏曾表示,已向全社会"大众年夜众包括出租屋房东进行干系政策宣贯,同时哀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包括每一个市场监管所要联合发动属地的镇街村落居,还有来穗职员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以及供电部门到每一个出租屋进行宣贯,并建立台账。
今年4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发布官方称,《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履行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强化政策法规宣贯和价格提醒告诫,加强对各种电费收费主体的检讨、辅导,依法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予以查处,同时还公开了在天河区、白云区、增城区查处的加价收取电费范例案例。
此外,南都还从公开路子理解到,近期也有个别区域的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加收电费的问题。7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职员对有涉嫌违规收取电费的有关出租屋进行实地拜访摸查,创造1家出租屋房东涉嫌存在加收电费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备案调查。
状师不雅观点
房东无权从代收水电费过程中获利
收费明细应在条约条款清晰表示
针对有房东忽略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标准而加价收取电费的征象,广东国鼎状师事务所高等合资人、状师廖建勋在接管南都采访时表示,房东作为房屋的出租方,只是卖力代收电费,没有权利从收取电费中获利。因此,房东在未明确奉告租户并得到租户赞许的情形下,将公摊、损耗、折旧等用度计入电费,已涉嫌陵犯租户的合法权柄。
“条约条款应该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该当详细规定。”廖建勋见告南都,如果房东在租赁条约中没有明确列出这些额外用度,那么房东无情由强制租户承担;而租户同样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正交易的权利。若房东未能提前奉告租户这些额外用度而哀求租户承担,则陵犯了租户的知情权和公正交易的权利。
谈到租户的维权路子,廖建勋建议租户可以哀求房东供应详细的用度清单和打算办法,包括哪些用度被归为公摊、折旧和损耗等,同时检讨租赁条约中关于用度的条款,查看条约是否明确许可此类用度的收取。
“在确认用度细节和条约内容后,租户应与房东进行沟通,指出这些额外用度没有条约约定,且未得到租户的事先赞许,属于违约行为。”廖建勋表示,在沟通过程中,租户应保存干系的沟通记录、文件等干系证据,若协商无果,租户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柄保护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及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他还指出,若确实有收取公摊、折旧、损耗等用度的需求,房东应确保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包括在租赁条约中明确规定可能涉及的额外用度,包括用度的打算办法和任务分担,公摊用度的打算应根据实际公共区域掩护本钱按比例分摊,且应在签订条约前奉告租户干系条款。
“在租户入住后,房东不得随意以其他情由调度收费标准。在出租方、承租方协商同等情形下,双方可以选择修订租赁条约,对干系涉及用度条款进行重新约定。”廖建勋说。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 陈卓睿 廖艳萍 黄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