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秦会馆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见地如下:
一、所报工程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敷,保护方法不明,文本深度不足,我局暂不同意西秦会馆修缮工程立项。
二、对该立项文本提出以下修正见地:
(一)进一步解释2004年至2005年西秦会馆维修工程情形和维修效果,充分论证再次开展木构造、石质文物、彩绘修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明确文物保存现状、紧张病害类型、残损情形等,解释正殿、中殿根本下沉的缘故原由和发展趋势,评估文物建筑的构造安全。
(三)根据现状勘察结论,科学确定工程量、工程范围和详细修缮方法。石质文物应慎重采纳化学保护方法,建议先行开展前期实验室和现场试验,客不雅观评估保护效果,再论证方法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补充建筑风雅测绘的详细内容。
(四)根据工程量合理体例经费预算,确定取费项目,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干系哀求及我局所提见地,负责修正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