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久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7月4日前,向宜宾久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四川竹海状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14号新世纪百货购物广场写字楼12楼;联系人:陈齐川;联系电话:15984476272)报告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报告债权的,可以在公民法院裁定认可末了分配方案前补充报告,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报告债权所产生的用度。未报告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宜宾久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该向宜宾久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了债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7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报告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业务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卖力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状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状师的还应提交状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状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状师的还应提交状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我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专班化运行、项目化推动 紧盯目标任务加压推进重点事情
法官摆摊子 普法解难题
实行风火轮 正义耀翠屏|“实行110”出击 人拘了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