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

专项方案2024年度第1103批履行方案

苏政挂N〔2024〕13号

江苏省公民政府关于沭阳县城乡培植

沭阳新一批征地筹划来了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方案2024年度

第1103批履行方案的批复

沭阳县公民政府:

你县《关于沭阳县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方案2024年度第1103批履行方案的请示》(沭政〔2024〕5号)收悉。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度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干系审批事变的关照》(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干系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赞许《沭阳县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方案2024年度第1103批履行方案》。
履行方案项目区涉及青伊湖镇、陇集镇、耿圩镇、钱集镇、李恒镇、十字街道、高墟镇、七雄街道。
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36.0556公顷(含耕地35.1905公顷);建新区总规模36.7988公顷,个中培植用地增加35.9982公顷(占用农用地35.9982公顷,含耕地30.2763公顷)。

二、赞许沭阳县将位于高墟镇、七雄街道36.7988公顷集体地皮征收为国有。

三、你县要强化建新区用地管理,落实培植占用耕地垦植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哀求。
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任务,杜绝地皮撂荒和擅自改变地皮用场的征象。

四、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屯子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见地,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
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县屯子,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事情。
如创造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柄的,将责令停滞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事情,并严明深究干系单位和职员任务。

五、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履行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用度,安排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障用度,落实安置方法,妥善办理好被征地农人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落,长远生存有保障。

六、你县依法完成地皮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须依此办理集体地皮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七、请在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履行方案批准后,组织干系部门于7个事情日内在“城乡培植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事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