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4日(门庭婷)7月2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央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度事情的关照,自即日起,调度省直缴存单位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关照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度一次,不得高于职工事情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3倍,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职员年均匀人为为119182元。
2024年度,省直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度为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均匀人为总额。人为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人为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打算。调度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79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57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合肥市现行最低人为标准2060元(如有调度,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关照)。实行韶光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外,单位应严格按照干系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卖力。在调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该奉告职工本人,接管职工监督,掩护职工合法权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度,原则上一年申请调度1次。缴存比例降落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