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表露这件事被叫停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事情情形。
报告先容,有的市辖区议事折衷机构发布通知布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职员采纳惩戒方法,个中对涉罪重点职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支属在受教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定。有公民对此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这样的限定方法实际上属于“连坐”性子,应予停滞实行。
报告指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责任。法工委研究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任务都应该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牵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当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知布告对涉犯人员近支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定,违背罪过自大原则,不符合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法工委与有关主管部门督匆匆有关机关对通知布告予以破除,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支配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涌现类似情形,确保司法法律事情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
2024年度“国考”,考生在入场前复习。 中新社 易海菲 摄
罪犯子女能否参加考公曾引争议
中新网把稳到,根据近年来媒体的公开宣布,有关“连坐”规定的新闻频频登上热搜。多位专家都公开表示这一做法有违法治精神,在这次备案审查报告中也有如此表述。
对付罪犯子女考公是否应作出限定的问题在近年来引起诸多谈论。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曾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惩罚,就影响厥后代、支属参军、考公、进入主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职员极不公正。
周世虹在接管媒体采访时谈到,罪刑法定、罪过自大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当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该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任务。建议立即废除有关嫡系支属、旁系支属等有过被刑事惩罚等处罚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改革政审办法,对考生或被政审人的政治表现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并看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由有关单位单方认定。
今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揭橥了一则视频,认为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既违背了“罪过自大”“无罪不罚”的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罗翔认为,该当重新核阅这种做法,采纳更加公道合理的方法来惩处犯罪,同时保护罪犯家属的权柄。
今年9月,重庆警方从老挝押解18名涉诈嫌疑人回渝。 中新社 陈超 摄
专家呼吁构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备案审查报告后,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报告中明确表示“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支配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涌现类似情形”,前述规定未来是否会作出调度,也再一次引起关注。
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看来,从目前备案审查报告情形来看,未来这种带有“连坐”性子的规定肯定会予以破除,也应该破除。他向中新网表示,刑事任务不同于民事任务,根据罪过自大的原则和刑事归责的基本事理,因刑事任务引发的其他法律后果,本就应由履行犯罪并承担刑事任务的自然人或者单位来承担,而不得累及无辜。
彭新林提到,有一些地方对电信诱骗犯罪分子的家属作出限定子女入学、家庭成员等规定。这种做法多由于犯罪分子跑到境外,但仍有违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且很难让公民群众感想熏染到公正正义,会引发更多的社会不公正,影响社会稳定。
2022年5月,最高公民法院、最高公民审查院、公安部、法律部联合制订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履行办法》。彭新林表示,除了罪错未成年人之外,随着大量轻罪入刑和犯罪圈的不断扩大,成年人犯罪记录带来的不利效应及犯罪记录消灭问题,同样我们关注和正视。特殊是在轻罪时期来临的背景下,有必要对犯罪记录消灭问题进行磋商,以助力于前科职员重新犯罪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当代化,助力前科职员重新回归社会。
他指出,对付犯罪记录引发的牵连效应,即有犯罪记录职员的近支属由于身份或血缘关系受到犯罪记录负面影响的波及,如在就业、从军、升学的资格审查时受到限定时,更有必要授予已消灭犯罪记录的人及其近支属相应的诉权。(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